美国已着手对范围广泛的加拿大商品加征50%的额外关税,其中包括酒精饮料以及列入葡萄酒关税税目下的产品,此举使两国贸易争端急剧升级,并可能在秋季采购季到来前波及美国饮料市场。
据律师事务所BLG周一发布的法律分析,这些新关税已写入7月20日签署的三项总统公告,计划适用于在8月19日美国东部时间凌晨12:01或之后申报供消费的受管制商品。措施表面上围绕机动车、酒精饮料和乳制品展开,但附件范围更广,涵盖从葡萄酒、家具到纺织品、机械及其他消费品。
BLG表示,这些关税依据的是1930年《关税法》第338条。该条款源自大萧条时期,按其说法,在现代实践中此前从未被用于征收关税。该法律允许总统对被认定为歧视美国商业的国家进口商品征收最高50%的关税。
白宫将这一举措描述为对其所称加拿大歧视美国出口的回应。BLG称,政府的事实说明书将此举与影响汽车、酒类和乳制品的加拿大措施联系起来,其中包括省级酒类管理机构在更广泛关税争端期间将美国酒类从公共货架下架的决定。
无论商品是否符合《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在加拿大称为CUSMA)的原产资格,新关税都将适用。对进口商而言,这是重大变化,因为CUSMA合规此前使许多加拿大商品免受早前几轮关税影响。BLG表示,在这项新措施下,这种原产地保护不适用于受管制产品。
对于葡萄酒和其他饮料而言,这一点尤为重要。此前依赖贸易协定规则来避免额外关税的进口商,如其产品落入所列税目,现可能面临直接成本上升。这可能推高在美国销售的加拿大葡萄酒及其他酒精饮料的到岸成本,压缩进口商和分销商利润,并迫使整个饮料供应链在定价、采购和物流方面作出调整。具体影响将取决于最终产品归类、合同条款,以及企业能否在8月19日生效日前完成发货。
BLG称,根据美国政府数据,这三项公告合计涉及约200亿美元的加拿大年度进口额。这相当于美国私人买家和公共采购机构每年从加拿大出口商采购的约3800亿美元商品中的略高于5%。
最新举措出现在近两年不断加剧的贸易摩擦之后。当前争端始于2024年末,当时即将上任的美国政府宣布计划对与芬太尼和边境问题相关的加拿大和墨西哥商品征收25%关税。2025年2月,特朗普总统签署行政令,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对几乎所有加拿大商品征收25%关税,对某些能源资源则适用较低的10%税率。经过短暂停止后,这些关税于2025年3月4日生效。
不久之后,符合CUSMA优惠待遇条件的商品被豁免于这些关税。由于许多商品此前通常按正常最惠国税率进入美国而未主张优惠,这一豁免使原产地证明成为许多企业的紧迫问题,因为如今若要避免25%的关税,就必须提供文件证明。
与此同时,政府还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对钢铁和铝、汽车及零部件、铜、中重型车辆、木材和木料以及药品建立了行业性关税。BLG指出,这些第232条措施并未对CUSMA合规商品设置持续性豁免。
2026年2月,美国最高法院在Learning Resources v. Trump一案中裁定,IEEPA并未授权广泛的进口关税,推翻了早前关税结构的核心部分。BLG表示,该裁决使已支付这些关税的企业能否获得退款的问题仍未明确。此后,政府转而使用其他法律工具,包括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实施的临时全面关税,以及依据第301条采取的定向措施。
如今,第338条似乎成了这一序列中的最新工具。BLG表示,它与第301条不同,因为在征收关税前不需要同样的调查和磋商程序。该法律还包含一种比提高税率更严厉的升级机制:如果在征税后认定歧视仍在持续或加剧,它允许将该国商品完全排除在进口之外。
加拿大已就早前的美国关税采取了自己的反制措施。2025年3月4日,渥太华对价值300亿加元的美国原产商品征收25%的报复性关税,其中包括食品、葡萄酒、烈酒和啤酒,同时还计划扩大覆盖范围,最高可达1550亿加元。随后,加拿大又针对美国钢铁和铝措施追加了298亿加元的反制关税,并对某些不符合CUSMA的美国车辆和零部件征收附加税。
加拿大还将报复措施与减免计划配套实施,旨在帮助那些无法从国内或非美国供应商采购投入品,或遭受严重经济损害的企业。BLG表示,这些救济措施包括对制造投入品、食品和饮料包装以及公共卫生需求的支持。
2025年9月,加拿大取消了对受CUSMA覆盖的美国商品征收的报复性关税,BLG称这些商品约占美国进口覆盖范围的90%,同时保留了与钢铁、铝和汽车相关的反制措施。加拿大各省酒类管理机构也将美国酒类从公共货架下架,这也是华盛顿在其酒类公告中援引的行动之一。
这项新的美国措施的法律依据很可能会受到挑战。BLG认为,第338条提出了若干尚未解决的问题,包括在由多边规则和自由贸易协定塑造的现代贸易体系中应如何界定“歧视”;1930年制定的法规是否允许将合法反制措施视为歧视;总统采取行动前是否需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挥某种作用;以及统一征收50%关税是否符合该法律所述的抵消对美国商业损害的目的。
BLG还表示,有一种观点认为,第338条实际上已被后来的贸易法律所取代,例如第301条。第301条针对损害美国商业的外国做法,但在采取行动前要求正式认定和磋商。
贸易律师预计,美国法院将出现诉讼,同时也会有国际贸易规则层面的挑战。BLG表示,如按所述方式实施,对加拿大商品征收如此规模的关税将违反美国在CUSMA下的承诺,并且若按描述执行,还将超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规定的约束税率。加拿大已就早前措施在世界贸易组织启动待决磋商,也可能依据CUSMA第31章寻求争端解决。
不过,法律救济不太可能及时到位,无法帮助企业为夏末和初秋交付做出即时发货决定。对饮料企业尤其如此,因为关税是根据供消费申报时间而非仅仅订单日期或发货日期来适用的。8月19日前申报进口的商品将免于新关税;此后申报的商品,如受附件覆盖,则可能全额适用。
这给在美国销售加拿大葡萄酒和其他饮品的进口商带来了立刻的压力,要求他们按税目层级审查产品归类、尽可能加快报关,并重新审视决定由谁承担关税成本的合同。在饮料分销领域,利润率本就可能很薄,定价往往需要在交货前数周甚至数月确定,即便是短暂的不确定性也可能扰乱采购计划。
公告中设置的排除项可能会限制部分影响,但不会完全消除影响。BLG表示,能源、钾肥、关键矿产、鱼类以及已受第232条关税约束的商品,不适用第338条处理。这意味着一些主要加拿大出口类别之所以得以豁免,是因为它们已在现行关税框架下受到其他规定覆盖,而不是因为在此获得了特别救济。
更广泛的政治背景依然紧张。本月早些时候,在CUSMA首次联合审查期间,美国拒绝按现有形式续签该协定,尽管它目前仍然有效。BLG表示,这一决定开启了直至2036年协定预定终止前的滚动年度审查,并使每一项新的关税措施都成为未来谈判中的筹码。
对于在北美各地运营的饮料公司而言,这意味着这不仅是一个海关问题,也是一个尚无明确终点的规划问题。如果按计划实施,新关税可能会改变加拿大饮料进口到美国的价格结构,而此时批发商和零售商正为年终销售季备货,同时也会为葡萄酒、啤酒和烈酒分销渠道中的跨境采购决策增添另一层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