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包装规则将合规责任转向零售商

德国贸易行业必须为自有品牌商品和直接进口商品承担回收费用,期限至2026年8月12日

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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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欧盟《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将于2026年8月12日生效,德国零售业的包装合规将迎来重大变化,部分包装责任将从生产商转移至零售商。

这一变化适用于自有品牌商品,以及未通过德国境内中间商进入德国市场的进口商品。根据新规,参与包装回收体系的义务将落到贸易行业身上,同时其还需为这些包装的回收提供资金。德国中央包装登记局(ZSVR)表示,不会设立过渡期。企业必须在商品销售前就满足这一法定义务。

这意味着,零售商、进口商和分销商需要提前安排体系参与,并准确申报包装数量。对于以门店自有品牌销售葡萄酒、饮料及其他消费品的企业,或直接从海外将产品引入德国的企业而言,这一规则可能改变由谁负责合规以及何时必须完成合规。

这一截止日期尤为重要,因为相关义务必须在2026年8月12日前全面转移给零售商。在此之前,企业应审查供应链,识别哪些产品适用新框架,并确保在任何销售开始前完成注册和申报。

卡尔斯鲁厄工商会(IHK Karlsruhe)表示,这一变化反映了欧盟法律下扩展生产者责任的更广泛转向。该机构还敦促企业向ZSVR咨询更多细节,并联系当地商会获取实施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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