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已就如何适用欧盟新的《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发布首份指导意见,为企业和各国主管部门在规则于2026年8月12日开始适用前提供一份早期路线图。
这份58页文件回答了33个解释性问题。委员会称,这些问题由成员国和经济运营者提出。其目标是减少不确定性,并支持整个欧盟范围内更一致的执法。该法规本身自2025年2月11日起已生效,但其大部分实际义务将于明年8月开始实施。
委员会表示,这份指南旨在帮助企业、主管部门和其他市场参与者理解这一新框架,但同时强调,该文本不会创设新法律。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解释仍由欧盟法院负责。
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什么属于包装、谁负责合规、扩展生产者责任应如何运作,以及针对PFAS的新限制将如何适用。
在定义方面,委员会表示,仅用于销售和运输的植物盆可视为包装,而园艺中使用的生产容器通常不属于这一定义。这个区分很重要,因为被归类为包装的产品将适用该法规关于可持续性、标签和废弃物管理的规则。
这份指南还更清晰地区分了制造商和生产者。制造商负责满足可持续性和标签要求。相比之下,生产者则需在包装首次投放市场并预计成为废弃物的成员国承担扩展生产者责任义务。
文件中最受关注的部分之一涉及PFAS,这是一大类常被称为“永久化学物”的化学物质。委员会表示,对于含有PFAS且不符合新限值的食品接触包装,不会有清仓销售期。2026年8月12日之后首次投放市场的包装必须立即合规。同时,在该日期之前已投放市场的包装仍可继续留在市场上。
这份指南还涉及可回收性问题。从2026年8月12日起,只有可回收包装才能投放市场这一基本规则将开始适用。但更详细的“为回收而设计”标准将通过授权法案稍后出台。一旦这些技术规则获得通过,企业将有24个月过渡期来遵守。
标签是消费品公司面临的另一大问题。委员会表示,未来统一的欧盟标签旨在取代各国的分类指引。在过渡期结束后,成员国一般将不再被允许要求额外的国家标签体系。
这一点可能对饮料行业产生广泛影响,因为瓶子、罐装、多件装以及其他饮料容器跨境流通时,往往附带各国特定的处置说明。在多个欧盟市场销售的葡萄酒、啤酒和烈酒生产商最终可能面对更简化的标签体系,但他们也需要在明年夏天前调整包装合规计划。
时间安排对使用食品接触材料的饮料公司尤其重要,包括瓶体部件或其他可能受到PFAS限制影响的包装形式。对于向欧盟出口以及位于欧盟内部的生产商而言,由于对新投放的不合规包装没有清仓销售期,如果库存和供应商合同未能在规则生效前协调一致,就会增加中断风险。
委员会表示,未来两到三年内还将出台更多措施,包括实施法案、授权法案、标准化授权以及补充指南。委员会还表示,目前发布的文件可能会随着实际经验积累以及企业和各国主管部门提出新的问题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