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法案瞄准“美国葡萄酒”标签

该法案将要求在加州以“American”名义销售的葡萄酒只能使用美国本土种植的葡萄和原料。

2026年 04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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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立法者正在审议一项法案,拟收紧以“American”名义销售葡萄酒的规则;如果该法案通过,想在加州瓶身上使用这一标签的酒庄,可能必须只使用美国本土种植的葡萄和原料。

根据该法案支持者的说法,Assembly Bill 1585 将把标准从目前联邦规定的75%提高到100%。按照现行联邦规则,只要至少75%的液体来自美国种植的葡萄或农业产品,葡萄酒就可以标注为 American,这也给酒庄留下了掺入进口散装酒、同时仍使用这一产地称谓的空间。

该提案的支持者将其定位为一项“标签真实”措施,旨在让消费者更清楚自己买到的是什么。该法案共同起草人之一、来自 Tracy 的民主党众议员 Rhodesia Ransom 表示,目标是确保标签能够反映葡萄酒真正的来源。

Ransom 说:“我们希望确保,在美国葡萄酒的问题上,广告宣传是真实的。这也是我们确保消费者知道自己购买了什么的另一种方式。”

该法案并不禁止进口。但它出台之际,正值加州葡萄种植者表示,进口散装酒已成为他们面临的更大问题,尤其是在加州葡萄酒市场走弱、葡萄园里仍有大量果实无人收购之时。行业估计显示,去年加州约有四分之一的作物未被采摘,这一比例创下历史高位之一。

种植者表示,即便加州葡萄无人采收,大型酒庄每年仍持续从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智利等地进口数千万加仑散装酒。去年,散装酒进口量增长了24%,而许多种植者却难以为自己的葡萄找到买家。

San Joaquin County 种植者兼酿酒师 Rodney Schatz 向加州各地酒庄出售散装酒。他表示,进口葡萄酒正在压低本地生产者的价格。Schatz 说,近年来他已经拔除了约三分之一的葡萄园面积,因为他既卖不出足够多的葡萄,也无法把多余产量消化到自己的散装酒业务中。

Schatz 说:“进口散装酒正在把我们逼死。”

AB 1585 的支持者认为,现行标签体系可能会让消费者感到困惑,因为完全由加州葡萄酿成的葡萄酒通常会标注“California”产区,而与外国葡萄酒勾调的产品仍可标注为“American”。他们表示,这会给酒庄使用进口葡萄酒、同时把产品包装成国产酒创造激励。

California Association of Winegrape Growers 主席、该法案共同发起人 Natalie Collins 表示,这项措施本身无法解决加州供过于求的问题,但可以开始重建标签信任,并支持那些正受低价困扰的种植者。

Collins 说:“这单独来看不会解决所有问题。这实际上只是重建消费者信任、继续向前迈进的第一步。”

该法案还获得 Family Winemakers of California 的支持,该组织代表约200家中小型家族酒庄。但它遭到 Wine Institute 的反对;后者代表约1,000家酒庄,其中包括许多进口散装酒的大型企业。

Wine Institute 加州州务关系副总裁 Tim Schmelzer 表示,AB 1585 可能会带来非预期后果,使标签对消费者不那么有用。他说,联邦法律要求在品种名称出现在标签上之前必须先有产区名称,而如今酒庄使用“American”,是为了在保留葡萄品种名称的同时,识别由美国和外国葡萄混酿而成的葡萄酒。

Schmelzer 说,如果加州通过这项法案,那么用加州和澳大利亚葡萄酿造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的酒庄,可能将无法再在标签上称其为 cabernet sauvignon,而不得不改用更宽泛的表述,例如“red blend”。

Schmelzer 说:“他们将失去与客户沟通和建立联系的能力。”

Collins 反驳称,希望进行品种标注的酒庄完全可以更多采购加州葡萄。她表示,目前仍有足够的国内供应,可满足许多如今与外国葡萄酒混酿品种的需求。

St. Amant Winery 的所有者、Lodi Winegrape Commission 执行主任 Stuart Spencer 表示,进口模式显示,当国内葡萄价格上涨时,大公司往往会转向外国散装酒。他说,这清楚表明这些进口产品正在与加州种植者直接竞争。

Spencer 说:“那些酒正在直接与加州种植的葡萄竞争,尤其是在 Central Valley。而其中一部分最终进入了标注为 American 的葡萄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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