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一家法院认定,一家葡萄酒销售商在通过酒瓶二维码访问的网页上放置公司标识和通往更多产品资料的按钮,违反了欧盟标签规定。这项裁决可能迫使生产商和零售商重新设计用于提供强制性消费者信息的电子标签。
据 IT-Recht Kanzlei 发布的一项法律分析,科隆行政法院于9月24日裁定,用于以电子方式提供葡萄酒配料和营养信息的网页不得同时用于营销。该案案号为 4 K 6494/25,焦点在于:当酒庄和酒商使用二维码、而非将所有必需信息直接印在酒瓶标签上时,特别广告禁令的适用范围有多广。
这一问题关系到整个饮料行业,因为许多葡萄酒生产商、进口商、经销商和自有品牌销售商已采用二维码披露信息,以满足欧盟标签规定,同时节省标签空间。对法律作严格解读,可能不仅会要求企业调整显而易见的促销内容,还可能涉及网页上的标识、链接和产品描述等常见品牌元素。
根据适用于2023年12月8日起生产的葡萄酒产品的欧盟规定,配料表和营养成分声明不一定必须完整印在实体标签上。符合特定条件时,这些信息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提供,包括使用酒瓶上的二维码。但二维码链接页面受到的限制比普通商业产品页面更严格。
科隆一案涉及一家销售葡萄酒的食品零售商,其中一些葡萄酒是专为该零售商装瓶的。消费者扫描酒瓶上的二维码后,可以查看法律要求提供的配料表和营养成分声明。法院认定,问题在于链接页面顶部还显示了零售商的公司标识,并设有一个名为“更多信息”的按钮。
用户点击该按钮后,会看到更多资料,包括顾客评价、口感描述、葡萄品种及其他产品相关信息。法律分析称,这些额外内容完全覆盖了配料和营养信息。
当地食品监管部门反对这种页面设计,并要求该公司从相关页面中移除标识和按钮,同时确保今后的标签页面也不再包含这些元素。零售商对该命令提出异议,称标识仅用于表明公司身份,而按钮本身不带有营销性质,因为用户必须再次点击才能看到额外资料。
法院维持了监管部门的移除命令。其裁决依据是欧盟《第1308/2013号条例》第119条第4款和第5款,这两项条款规范葡萄酒标签。条款规定,以电子方式提供的强制性信息不得与用于销售或营销目的的其他信息一同展示。
根据法院的解释,这项禁令不只涵盖直接的产品广告,也包括可能促进产品销售或公司营销的信息。
因此,法院认为公司标识本身就构成问题。法律分析称,法院指出,即使没有明确的销售宣传,标识也有助于消费者识别企业,并可能影响其今后的购买决定。零售商辩称,标识能帮助用户确认自己进入了正确页面,但这一说法未获法院采纳。法院表示,也可以通过产品名称或法律声明等更中性的方式确认页面身份。
裁决还涉及将营销内容放在额外点击之后,以此将其与强制披露信息区分开来的做法。法院将“更多信息”按钮及其后显示的内容视为一个整体。按这一观点,即使首屏看起来不那么商业化,也不能通过将促销内容隐藏在链接或按钮后面来规避广告禁令。
法律分析称,法院的解读与欧盟委员会2023年11月24日发布的葡萄酒标签指南一致。该指南指出,即使是在专门用于强制性电子标签信息的页面上,链接至酒庄网站或在线商店也可能被视为营销行为。
这项裁决并不意味着在线商店里的普通葡萄酒产品页面必须删除标识、评价或其他合法促销内容。裁决针对的是一种特定网页:根据葡萄酒法规创建、用于提供法律要求的配料和营养信息的页面。这类页面承担信息告知功能,因此适用特别广告禁令。普通电商产品页面仍可用于营销葡萄酒,但销售商还须遵守单独的远程销售规定,在消费者购买前提供强制性食品信息。
对于依赖外部供应商托管二维码落地页的企业,这项裁决仍可能产生广泛的实际影响。在科隆一案中,尽管链接页面由第三方服务商运营,零售商仍须承担责任。法律分析称,法院部分依据了欧盟《第1169/2011号条例》(《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信息条例》)第8条第5款。该条款要求食品经营者确保并核实其业务范围内遵守标签规定。
法院认定,零售商负有共同责任,因为它安排将二维码放到酒瓶上,被列为数据集的责任方,并且知晓违规行为发生的相关情况。分析称,将技术设置工作外包并不会改变这一点。
对于采用自有品牌合作模式或集中式数字标签服务的饮料企业,这一点可能尤为重要。即便二维码链接页面由外部合规服务商制作和托管,控制页面内容的生产商或销售商仍可能被追究责任。
法律分析区分了这类经营者与纯粹转售商:后者对其他企业生产的葡萄酒电子标签没有影响力。在这种情况下,《第1169/2011号条例》第8条第3款的相关性更高。若转售商未影响食品信息,就不得销售其明知或作为专业经营者理应知道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产品。不过,科隆裁决对审查义务的描述范围较广,监管部门可能据此要求转售商也进行更严格的审查,尽管法院并未在本案中直接裁定这一问题。
执法风险并非纸上谈兵。法律分析称,法院维持了监管部门的要求:零售商须从现有标签页面中移除标识和有争议的按钮,以合规方式设计未来页面,并在四周内证明已落实整改。法院还维持了一项威胁采取强制措施的罚款决定:如果未来页面再次违规,将罚款10,000欧元。法院仅撤销了威胁罚款中的一项内容,即针对修改现有页面的罚款,因为监管部门没有设定整改期限。
该分析还指出了葡萄酒销售商使用二维码时需要注意的其他合规事项。如果通过电子方式提供营养信息,能量值仍须标注在酒瓶标签上。法律要求标示的过敏原信息也必须保留在实体标签上。欧盟委员会指南还规定,二维码旁应配有含有“配料”一词的标题,仅使用信息符号并不足够。
由于科隆法院没有对所有设计元素作出裁决,一些问题仍不明朗。法律分析称,企业应谨慎使用产品照片,尽管法院没有专门讨论这一点,因为图片也可能具有促销作用。分析还指出,重复标签上已有的中性信息风险可能较低;但在本案中,结合具体语境,葡萄品种和葡萄产地信息被认定为有助于促进销售。
据该法律分析的监测摘要,这项裁决尚未成为终审判决。即便如此,裁决释放出一个信号:德国监管机构和法院可能会对葡萄酒电子标签页面允许展示的内容作狭义解释。对于一直将这类页面同时用作合规工具和品牌接触点的饮料企业而言,这项裁决意味着页面可能需要改为更简洁的形式,只保留消费者必需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