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委员会已制定规则,供欧盟国家在市场危机期间若希望向葡萄酒行业提供紧急国家援助时遵循,明确何种情况下可批准用于葡萄酒蒸馏、绿色采收和自愿拔除已投产葡萄园的支持。
这项新的授权法规于7月10日通过,并于周三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它补充了欧盟农业产品主要共同市场规则,并在公布次日生效,使成员国能够在下一个葡萄酒营销年度使用这一框架。
根据该措施,国家政府可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请求委员会批准危机性支付,但前提是能够表明市场出现严重压力的明确迹象。法规指出,各国必须依据影响相关葡萄酒的客观条件提出理由,这些条件可发生在国家或地区层面。相关条件包括:与近年相比葡萄酒库存显著上升、在过去六个月内生产者层面的平均市场价格显著下降,或在当前营销年度累计销售显著下滑,但前提是销售下降并非仅仅由产量减少所致。
该法规清楚地区分了葡萄酒市场的短期和长期问题。蒸馏和绿色采收旨在应对暂时性的供过于求。蒸馏通过将葡萄酒转化为酒精度至少92%的原酒精,将其移出市场;绿色采收则通过在采收前销毁未成熟葡萄串,使部分作物一开始就无法进入市场。相比之下,拔除已投产葡萄园被视为应对供需之间更具结构性的失衡。
这一区分很重要,因为委员会允许各国根据受压的市场部分来定制申请。成员国可针对一个或多个葡萄酒类别,例如原产地名称保护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葡萄酒或无地理标志葡萄酒。也可以将措施限制于红葡萄酒、桃红葡萄酒或白葡萄酒,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或仅在受影响地区实施。
该法律框架还设定了资格限制。对于绿色采收和拔除葡萄园,补助仅限于那些葡萄园是在欧盟和国家法律下获得适当授权种植的葡萄种植者。文本称,未经授权种植的种植者不应从这些措施中受益。对于蒸馏,合格受益者可包括生产者、贸易商、生产者组织及其联合会、葡萄酒生产者团体以及葡萄基产品蒸馏商。当受益者不是葡萄酒生产者时,成员国必须确保援助带来的经济利益传递给相关生产者。
该法规还对可获得公共支持、并可用于蒸馏的葡萄酒设定了条件。它必须产自欧盟,并符合在欧盟内上市销售的法律要求。在相关情况下,具有受保护原产地名称或地理标志地位的葡萄酒也必须符合其产品规范。
为减少不同国家生产者之间竞争不均的风险,委员会已规定支持上限的计算方式。对于绿色采收,每公顷的最高国家补助可覆盖彻底移除或销毁未成熟葡萄串的直接成本、在扣除平均采收成本后相当于同一地区过去三个营销年度所产葡萄平均价值最高50%的收入补偿,以及在上述合计金额基础上最高20%的激励。
对于蒸馏,每百升的最高支付可覆盖蒸馏成本、对措施适用地区内符合条件葡萄酒在过去六个月平均市场价格最高50%的补偿金额,以及在上述合计金额基础上最高20%的激励。
委员会将这些新的危机工具与今年早些时候根据《欧盟条例》(EU) 2026/471 通过的更广泛改革联系起来,该条例扩大了欧盟共同市场组织中葡萄酒危机条款的适用范围。在新法案的序言中,委员会表示,更广泛的改革旨在帮助该行业调整产能、管理葡萄酒市场,并在充满国际不确定性的环境中应对新的市场发展。
这项授权法规还试图防止短期危机工具在存在更深层结构性问题的地区演变为永久性解决方案。法规称,如果成员国在长期市场失衡的地区反复申请绿色采收或蒸馏批准,就应同时解决根本原因。实际上,这些措施的新批准与同时采用自愿拔除已投产葡萄园挂钩,并与欧盟农业政策下重组和转换干预措施相关的条件挂钩,目的是避免在本已面临供过于求的地区采取会提高产量的措施。
成员国在申请批准时还必须向委员会提供具体信息,以便布鲁塞尔评估市场危机是否真实存在,以及拟议支持是否比例适当且针对性恰当。法规指出,这是为了确保该系统以一致方式运行,并使各项措施能够在年度期限内有效实施。
对于饮料行业而言,这些新规则首次为欧盟葡萄酒危机工具如何在实践中启动提供了详细的法律路线图。如果需求疲弱或供过于求持续存在,这可能会影响酒庄、蒸馏商、种植者和贸易商在库存、生产和葡萄园管理方面的决策。它也可能影响某些地区投放市场的葡萄酒数量和结构,并对更广泛饮料行业若干部分的定价和竞争产生连锁影响。
随着欧洲葡萄酒生产者面临消费模式变化、出口不确定性以及地区和葡萄酒细分市场之间不均衡的市场状况,这项措施出台了。通过明确各国必须提供的证据、可涵盖的葡萄酒类别以及公共资金可支付金额的上限,委员会已将欧盟从一般性的政治承诺推进到一个更具操作性的葡萄酒市场危机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