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已就欧盟是否应保护泰国在双方自贸谈判中提出的第二批地理标志启动公开咨询,给予各国政府、企业及其他相关方两个月时间提交异议。
这一举措已在欧盟《官方公报》中的一则正式通知里公布,涉及泰方希望在未来贸易协定下获得保护的75个泰国地理标志。委员会表示,其中47个名称与农产品有关。目前,委员会正在评估这些泰国名称是否应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议所规定的标准,获得地理标志保护资格。
地理标志是与特定产地和声誉相关联的地名产品名称。在欧洲市场,这类名称具有很强的法律价值,因为它们限制受保护名称在标签、营销和贸易中的使用方式。该体系在食品和饮料领域广为人知,尤其体现在葡萄酒、烈酒和地区性农产品的受保护名称上。
这则通知属于程序性安排,但意义重大,因为它开启了正式异议阶段。委员会表示,任何欧盟成员国、任何第三国,或任何基于欧盟或第三国、且具有合法利益的自然人或法人,都可提交经充分说明的陈述提出异议。相关异议必须在通知公布后两个月内送达。
按照委员会列明的条件,异议只有在按时提交并符合若干具体理由之一时才会被受理。其中之一是,该泰国名称会与某一植物品种或动物品种名称发生冲突,从而可能误导消费者对产品真实产地的判断。另一种情况是,拟议名称与欧盟依据 Regulation (EU) 2024/1143 已受保护的名称完全相同或部分相同;该法规是欧盟当前涵盖葡萄酒、烈酒饮料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框架;或者与根据现有双边协议已在欧盟内受保护的非欧盟地理标志相同。
委员会还表示,异议也可基于商标方面的顾虑。这包括:拟受保护名称可能因商标的声誉、知名度和使用时长而误导消费者。另一种可能的理由是,保护该泰国名称会危及一个完全相同或部分相同的名称、现有商标,或在通知公布前至少五年已合法投放市场的产品。通知中列出的最后一项理由是,该名称属于通用名称。
委员会补充说,这些标准将结合欧盟领土范围进行评估。对于知识产权而言,这意味着仅指这些权利受保护的一个或多个地域范围。
这些泰国名称目前尚未获得保护。委员会明确表示,欧盟未来是否给予保护,取决于与泰国的贸易谈判能否成功完成,以及后续的法律行为。换言之,目前的咨询只是更长贸易与法律程序中的一个中间步骤。
尽管如此,这项咨询仍可能引起酒饮行业的高度关注。由于用于评估冲突的欧盟规则也涵盖葡萄酒和烈酒饮品,这一程序最终可能在未来协定下为欧盟市场带来新的受保护泰国名称。这可能对关注名称权、竞争、标签和饮料品牌策略的生产商、进口商、分销商和行业团体产生影响。如果某个泰国名称与现有受保护地理标志、商标,或已在欧盟合法销售的产品所使用的术语重叠,那么企业就应在这一阶段提出相关问题。
这一案例也反映了欧盟贸易政策中的更广泛趋势。布鲁塞尔越来越多地通过自由贸易协定扩大与伙伴国家在地理标志上的相互承认,将保护范围扩展到欧盟本土名称之外,并在单一市场内对某些地区性术语的使用设定新的法律限制。对欧盟以外国家而言,获得欧盟保护具有商业意义,因为这可以提升认知度、增强价格定位,并让竞争产品更难使用相似名称。
对欧洲生产商来说,同样的程序既带来风险,也带来机遇。一个新受保护的外国地理标志可能影响某个术语在广告或包装中的使用方式,尤其是在企业依赖与地名产品或更早商标相似的名称时。这也是异议期重要的原因之一。它让生产商和权利持有人有机会主张,拟议名称与现有受保护地理标志过于接近、与已知商标冲突,或已在市场上变得通用。
这则通知将这些泰国名称称为泰方在谈判期间提交的第二份名单。通知还称,这些名称已在泰国注册。该公布并未说明委员会最终可能对每个名称建议的完整结果,只表示审查正在进行,现已征集异议。
随着欧盟—泰国贸易谈判继续包含地理标志章节,这项咨询也随之展开。这类章节在葡萄酒、烈酒和特色食品行业中通常备受关注,因为即使贸易协定生效很久之后,它们仍可能影响市场准入和法律保护。在本案中,眼下的下一步是异议期,相关材料需在通知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