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法案拟收紧“美国葡萄酒”规则

该提案将要求在加州标注为“American”的葡萄酒只能使用美国本土种植的葡萄。

2026年 04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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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立法者正在审议一项法案,拟收紧标注为“American”的葡萄酒规则;如果该法案通过,凡在加州生产或装瓶、并希望继续使用这一标识的酒款,可能都必须只采用美国本土种植的葡萄。

这项名为 Assembly Bill 1585 的提案,将堵住现行标签规则中的一个漏洞。按照现行规定,带有“American”产区标识的葡萄酒最多可含25%的进口散装酒。根据该法案,任何标注为“American”、且在加州生产或装瓶的葡萄酒,都必须由100%美国本土种植的葡萄酿造。

之所以引发关注,是因为加州生产了美国约80%的葡萄酒,这意味着该州的规则对全国市场具有广泛影响。法案支持者表示,这将使美国的标签标准更接近其他主要产酒国的做法,在这些国家,原产地声明通常更为严格。例如在法国,标注为 Vin de France 的葡萄酒必须完全来自法国葡萄。欧盟以及澳大利亚、新西兰也实行类似规定。

目前,美国法律允许一定灵活性,而这些市场并不具备这种空间。标注为“American Wine”的葡萄酒,只要不超过25%的上限,就可以合法加入进口散装酒。批评这一制度的人认为,它让本土种植者处于不公平竞争环境,也让消费者对“American”这一标签的理解失去意义,因为他们往往会默认这意味着完全来自美国本土。

这场争论发生在加州葡萄种植者面临艰难处境之际。许多人正努力出售葡萄,一些葡萄园甚至因需求未能跟上供应而被拔除。AB 1585 的支持者认为,要求标注为“American”的葡萄酒必须使用100%美国葡萄,或有助于提振对本土葡萄的需求,并改善种植者的经营环境。

该法案还触及葡萄酒行业中的一个更广泛问题:消费者究竟应该被告知多少关于葡萄酒来源的信息。主张收紧标签规则的人表示,买家理应获得更清晰的信息,而且许多人在购物时也希望支持本土农业。他们认为,更精确的标签将建立信任,并提升这个高度依赖产地与真实性的行业的透明度。

反对者很可能来自大型生产商,这些企业依赖现行规则,将进口散装酒调配进以 American appellation 名义销售的葡萄酒中。这些公司包括一些美国最大的超市自有品牌葡萄酒商标;当它们能够在调配中使用进口酒时,成本便会更低。业内人士表示,这类节省可能相当可观,尤其是现行贸易政策有时会让进口散装酒比本土替代品更便宜。

AB 1585 目前仍在萨克拉门托审议中,其前景尚不明朗。如果获批,它不会改变所有标注为 American 的葡萄酒标签,但可能重塑美国最常见产区标识之一的使用方式,以及全国相当一部分葡萄酒供应对本土种植葡萄的依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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