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04月 24日
加州立法者正在审议一项法案,拟收紧对标注“American”或“United States”葡萄酒的规定,要求凡是在该州销售、且标签上使用这些术语的酒瓶,必须完全由在美国种植的葡萄或其他农产品制成。
这项名为 AB 1585 的提案将适用于 2027年7月1日或之后装瓶的葡萄酒。根据现行联邦法律,只要至少75%的内容来自美国种植的水果或农产品,葡萄酒即可使用“American”这一产地称谓。加州这项法案则将把这一门槛提高到100%,适用于在加州生产、装瓶、贴标、提供销售或销售的葡萄酒。
该提案正作为对州《Alcoholic Beverage Control Act》的修正案推进,该法案规范酒精饮料的销售和分销,并为在加州销售的产品设定标签规则。该法案已于4月8日修订,并于4月22日最新通过委员会审议;当日立法者以18票赞成、0票反对的结果,将其送交众议院拨款委员会。
如果获得通过,该提案将赋予酒精饮料管制局权力,扣押在加州境内任何违反新规而被贴标或包装的葡萄酒。法案还指出,由于其扩大了现有犯罪的适用范围,因此将构成一项州强制地方项目,但同时补充称,在一项特定例外下无需报销。
在过去有关更严格标签规则的辩论中,支持者一直主张,消费者应当能够依赖葡萄酒标签上的地理术语,将其视为明确的产地指示。该法案的措辞体现了这一关切,即除非每一颗葡萄或每一种农产品原料都来自美国境内,否则不得使用“American”和“United States”。
这项立法仍在推进中,尚未成为法律。